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把2022年11月份党员和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坚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有报道。学校将适时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时间 | 学习内容 | 参加人员 | 备注 |
11月 |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研讨,每个支部不少于2次,支部委员交流发言全覆盖)
2.《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学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
4.习近平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
6.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
| 全体党员 和教职工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学习规划,认真组织学习,并注意及时宣传报道学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