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机高职〔2010〕98号
关于创建无烟校园的实施办法
各单位:
为保护青少年免遭烟草的危害,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培养社会和企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及无烟学校参考标准,现就我校创建无烟校园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履行职责
烟草烟雾中有4000多种化学物质,包含许多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有40多种具有致癌性,且烟草中的尼古丁有极强的成瘾性,一旦成瘾,很难摆脱。目前,我国每年都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多种疾病。根据教育部要求,控烟工作将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加强创建无烟校园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加做好控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各单位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加强对创建无烟校园的宣传教育,与建设文明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有机结合起来,将无烟教育和管理常抓不懈,并作为硬指标完成。
学校成立创建无烟校园领导小组。
组长:孙健身
副组长:李东岩、严建华、吴如根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米发金、相国庆兼任正副主任,工会、学生处、团委等部门为成员,负责组织全校日常检查、管理。各单位党政主管负责人为创建无烟校园第一责任人。并设一名兼职监管员,负责本单位的控烟宣传、监督、管理、整改。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禁烟意识
在今年的12月和每年的
宣传科统一负责编写控烟宣传教育提纲,组织展板和板报比赛及在主要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负责宣传报道全校控烟动态,及时宣传典型和曝光顶风违纪现象;保卫处将控烟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并完善防火预案;后勤公司应开展控烟教育为主体的健康教育;各系部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知识竞赛、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授吸烟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学生处将控烟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并加强对学生的吸烟教育和管理,通过班主任来强化学生的控烟知识、态度和行为,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习惯。要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学生向家长宣传控烟知识,劝阻不吸烟或避免被动吸烟。
发挥教工控烟的表率作用。教工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通过自身的戒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进行劝阻和教育,坚持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建全制度、加强监督,确保目标实现
(一)主要目标
1.校园内全面禁烟。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馆、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楼道、实训车间、学生宿舍等场所全面禁烟,并设立醒目禁烟标志,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并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2.学生禁止吸烟;
3.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吸烟,严禁吸“流烟”。
(二)具体措施
1.创建领导小组每月检查,并由创建办公室公布各单位控烟情况;各单位坚持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月底向创建办上报创建情况。学校创建小组在每年的12月进行总结评比,对创建工作做得较好的部门进行表彰,对创建工作不力的进行处罚。
2.重申校发徐机高职(2009)93号文件精神,对主要场所的监督执行实行分工负责制。具体分工如下:
教学区——系部学管办公室监督执行。
实训车间——实习指导教师监督并协同系部学管执行。
图书馆——图书管理人员监督并协同系部学管执行。
生活区——宿舍管理人员监督并协同后勤公司执行。
运动场、餐厅、文化广场、道路等公共区域——后勤公司监督执行。
文化中心(会堂)——工会监督执行。
对在禁烟区吸烟者或者摆放烟具者,一次罚款50元;教职工违禁吸烟一次予以100元处罚,由所在支部和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学生违禁吸烟,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由学生处监督执行;校园内出售烟草者处以100元罚款,由后勤公司、服务公司共同执行;文化中心处罚由工会直接执行;其它公共区域的处罚由后勤公司执行。所有罚款全部上缴财务。凡违禁吸烟的学生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取消贫困生资助资格。同时,欢迎广大师生共同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对师生检举违禁吸烟者,一经查实将给予一定奖励。
本办法于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创建 无烟校园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