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技校系列教授级高讲的通知
2012年技校系列职评工作已开始,现将推荐申报技校系列教授级高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且符合申报条件(原交通学校申报人员须符合申报条件)。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7月10日。
2、 2012年7月11日下午5:00点申报人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申报理由(不超过10分钟),各位委员根据申报人的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进行票决,按得票多少推荐两名申报人选。
3、 推荐申报人于2012年7月12日将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处,过期不候。
三、 相关说明
推荐申报人评审通过后,在职在岗期间暂不执行教授级高讲职称待遇,仍执行副教授职称待遇。
组织人事处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