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办〔2010〕27号
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10]2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请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 ”(www.jste.org.cn 或 www.jste.net.cn ),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工作流程
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江苏教师教育网”教师资格栏目。各分院要及时将此通知告知申请人,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在现场确认后请于10月21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学科研处。联系人:戴巧玲;联系电话:025-83335351。
三、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0年9月11-19日;
2.网报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0月11 -15日;
3. 9月30前,各分院完成申报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a.提供最高学历和师范类本科学历证书(证书上有师范或教育字样)。
b.党校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有教育厅印鉴。
c.国外学历必须提供我国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
d.本科毕业文凭上无师范或教育字样的师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期间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及教育实习成绩单;还须提供加盖相应高校公章的当年作为师范生录取的名单。
4.《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8.免冠半身正面纸质照片3张,要求:小2寸,与电子照片一致,照片下方印有本人身份证号码(注意身份证号码印在照片有效部位)电子照片要求根据使用手册:尺寸在20K内,像素为114(宽)×156(高),文件拓展名只能为JPG。
9.提供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拟聘教授、副教授(非教师系列的高称)的证明材料。依据苏教办师[2007]31号文,高校新补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所以,博士也需参加岗前培训;根据苏教师[2008]4号文精神,所有高校教师都必须通过普通话测试。师范生可免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江苏省语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五十周岁以上的老教师可免普通话测试。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审查验证,凡检查没有问题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的印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表格的填写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1)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只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端正。
(a) “工作单位”: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XX分院。
(b)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c)“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d)“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e)“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f)“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g)“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h)“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且必须与电子报盘所选专业一致。
(i)“本人简历”: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2)填写申请表的第二页第一栏至“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意见”一栏;填写要求如下
(a)“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b)“身体和健康状况”:填写“合格”。
(c)“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d)“普通话水平测试”:除填写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外,写上“合格”,汉语言文学教师须达二级甲等;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
(e)“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学校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3)第二页第六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由学院填写;第七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第八栏“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填写认定意见。
(4)备注栏可填写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要以学校或学校人事处的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材料整理要求
1.复印件规格: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材料排放顺序
(1)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3)一年内教学任务书,出具部门印章。
(4)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提供的学业成绩登记表,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人员提供的材料(见(二)表格的填写要求)。
(5)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须提供的教授、副教授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拟聘教授、副教授须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及其所在学校的拟聘证明。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区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体检,要求医院有明确的体检结论)。
3.装订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后面放入材料袋中。
(四)各分院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2份,名册内容与电子报盘一致,名册用A4纸打印,格式见苏教师〔2003〕3号附件二,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名册发至jxkyc1@163.com。
2.现场确认后,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须与材料集中上报时的人员名单一致。
3.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材料袋右上角写编号,“编号”由年度代码(2位)、认定单位代码(3位)和接收申请材料的顺序号码组成。例如: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程分院编号为:1014501001(各分院代码编号见附件)。
4.材料袋内有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在申请表右上角标上相应编号(与材料袋编号一致)。
(2)申请人提供的全部基本材料(见(三)材料整理要求)。
(3) 粘贴申请人办证用照片的教师资格相片页。
5.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一份。
6.学校当年对高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员的公示公文。
* 注1.申请表在网上报名时打印。
* 注2.材料袋里其它的材料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教学任务表及教师资格相片页等都在江苏教师教育网上下载。
附件: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所属分院代码编号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高校 教师 资格 通知
抄送: 江苏省教育厅,各市教育局,有关部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0年8月25日印发
附件: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所属分院代码编号
代码 | 分院名称 |
145-0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程分院 |
145-0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分院 |
145-03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交通分院 |
145-04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机电分院 |
145-05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财经分院 |
145-06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医药分院 |
145-07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机电工程分院 |
145-08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经贸分院 |
145-09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生物工程分院 |
145-10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建设分院 |
145-1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铁道分院 |
145-1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分院 |
145-13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旅游与财经分院 |
145-14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建设交通分院 |
145-15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商贸分院 |
145-16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财经分院 |
145-17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中医药分院 |
145-18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 |
145-19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生物工程分院 |
145-20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机电分院 |
145-2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司法警官分院 |
145-2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镇江分院 |
145-23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泰州机电分院 |
145-24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商务分院 |
145-25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宿迁经贸分院 |
145-26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刘国钧分院 |
145-27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工贸分院 |
145-28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卫生分院 |
145-29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无锡旅游商贸分院 |
145-30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阴卫生分院 |
145-31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卫生分院 |
145-32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旅游商贸分院 |
145-33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艺术分院 |
145-34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分院 |
145-35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分院 |
145-36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技师分院 |
145-37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技师分院 |
145-38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扬州技师分院 |
145-39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技师分院 |
145-40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盐城技师分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