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舆情应对为学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我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情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舆情应对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舆情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教办﹝2017﹞9号)文件要求,营造有利于学院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规范舆情应对机制,近日学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情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苏安院党〔2018〕26号),要求学院各单位结合基层实际,做好相关落实工作,使学院舆情应对规范化。
《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三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实施意见》强调,舆情信息工作是党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了解师生思想、反映师生情绪,服务学校大局和决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此项工作对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可行性,以及建设和谐校园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要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主体负责、坚持主动回应、坚持统筹协调,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正确应对舆情、科学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是要解决在本单位”的要求,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有责、负责、尽责,同时要增强防范意识,防止舆情炒作。按照“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把握时、度、效”的要求,实时做好舆情的监测和收集,积极掌握舆论主动权。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强化学院内部联系与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工作网络,掌握舆论主动权,提升舆情处置能力。
《实施意见》指出,学院各级领导要将舆情信息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重视舆情信息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舆情工作格局。要从舆情监测收集、舆情分析研判、舆情应对方案、舆情回应引导等方面强化工作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应对”的要求,“快报事实、慎报原因,正确表态、及时发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向公众释疑解惑,有效引导舆论。
《实施意见》强调,舆情应对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要建立舆情应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开展工作。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舆情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明确、组织有力、协调统一、运行高效。三是要健全工作队伍。加强舆情队伍和网评员队伍建设,通过撰写评论或文章,表明立场和态度,从专家和媒体视角评论事件,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四是要强化监督考核。学院把舆情应对工作纳入宣传报道量化考核体系,加大对舆情应对工作的跟踪反馈和督查督办力度。要求全院教职工,正确对待网络舆情信息,对未经官方媒体核实的信息,做到不轻信、不转发,特别是学院的媒体平台,工作信息平台一律不转推、不传播。
(供稿:于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