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组织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面向我校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教师,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在年度生均拨款经费统筹安排,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学校安排经费按照学校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配套。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二)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三)各单位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四)实行限额申报方式,各单位限报1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19年度)》(附件1)、《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4月18日前交科研处。科研处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联系人:季晓明
电话:0516-87815075
科研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