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9 16:58来源: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浏览次数:710次字体:[大中小]
苏教安函〔2019〕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部署,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教育系统按照各级扫黑办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工作,但工作中发现,开展专项斗争中还存在一些短板:个别地方和高校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思想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够、工作部署不到位、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个别地方和高校还存在开展工作不扎实、不全面的问题;有的高校线索摸排工作渠道少、不深入;有的地方校园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总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面解决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
三、开展线索摸排,拓宽举报渠道
要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涉及学校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做到不遗余力、不留死角。要拓展摸排、检举举报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向广大师生和全社会公布检举举报电话、邮箱。重点围绕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各类校园贷、套路贷侵害师生问题;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其他侵害学校、伤害师生的黑恶势力等。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同联动,对摸排发现的线索深挖彻查,严厉打击。各地各高校接到举报线索后,要认真分析研判,并及时报告当地扫黑办和省教育厅。同时,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安全法治宣传,强化师生法治意识、安全意识防范能力。
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