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政策要求,2020年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要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请大家在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确认或采集,以避免影响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纳税人未及时网上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说明如下:
1. 2019年度已申报教职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到最新版本,在首页点击“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核对“待确认”信息,可以点击修改,也可以“一键确认”。
2. 2020年度需填报新数据教职工:点击主页面下端“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端口,选择页面上端扣缴年度“2020年”,依据自身实际,据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发送申报时,切记在“选择申报方式”时,选取“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请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时,选取“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3. 尚未注册“个人所得税”APP教职工:请在苹果应用商店或安卓应用市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在注册时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按步骤提示操作;注册成功后,点击主页面下端“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端口,选择页面上端扣缴年度“2020年”,依据自身实际,据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发送申报时,切记在“选择申报方式”时,选取“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请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时,选取“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以上内容涉及各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通知要求操作。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87815079
计划财劳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