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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教育系统2020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耿刚发布时间:2020-06-03浏览次数:790

苏教体艺函〔202017


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做好教育系统2020年全国“爱眼日”

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0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苏教体艺〔20197号)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卫生健康、宣传、广电等部门精心策划宣传教育活动,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组织眼健康专家走进校园,举办校园公益行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更多宣传地方和学校的典型经验做法,扩大影响,提高实效。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爱眼日前后,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爱眼日宣传工作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宣传工作情况,并将工作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于202062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李勇,电话:025-83335125,邮箱:532023295@qq.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0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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