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院办〔2020〕2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防汛抗灾部署,确保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学校防汛工作是事关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增强汛期安全防汛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全力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教育,提高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汛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师生对防汛安全工作的认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传授防汛避险常识、进一步增强师生处置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三、全面自查,抓好落实
全面开展防汛安全工作自查,特别要对排雨(污)水系统,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宿舍、食堂等主体建筑物和学校围墙、危险品库等区域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检查,加强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施工工地、低洼地带、易雷击区域的巡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四、精心准备,做好保障
根据防汛工作要求,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做好各项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充、更新和贮备,遇到突发汛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关于印发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安院〔2018〕66号)要求,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负责应急抢险实施。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