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体艺函〔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安排
(一)放假时间安排
1.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2. 9月29日(星期二)上午四节课后学生可以离校,10月7日晚自习正常。
(二)教学工作安排
1. 9月27日(星期日)上9月30日(第四周星期三)的课。
2. 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7日(第五周星期三)的课。
二、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不放松。全体师生员工要坚决履行维护自身健康和公共健康的基本责任,毫不放松抓好健康管理和自我防护工作。假期期间,全体教职工原则上不离开江苏,确需离苏的,须提前报告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并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返苏后做好健康观察。其他服务保障人员参照执行。
全体学生要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生管理、出入校园请销假早晚点名、健康监测与线上填报等制度。离校回家学生,原则上不离开江苏,确需离苏的,须报所在学院审批;留校学生原则上不离开徐州市,确需离徐的,须报所在学院审批;两类学生返徐入校按开学返校报到需具备的疫情防控条件和流程执行。
(二)校园管理不懈怠。各单位务必筑牢安全底线,严格执行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把校门关,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校园;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和资产办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对开学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落实好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与卫生防疫工作。对在校师生加强健康巡查,做好假期在校师生生活服务保障。
(三)关爱师生不断线。假期期间,加强在校学生管理,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节假期间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扎实做好节假期间师生生活保障工作,确保校园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特别是各二级学院和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要协同安排好新疆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四)值班值守不缺位。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和首遇负责制,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遇突发事件,按照学校应急处置规定执行并及时报告,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五)值班安排。假期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特殊岗位需要加班的,要在放假前提出申请,否则不计入加班。校领导假期值班按照《值班表》中“云龙校区”栏执行;中层干部日常值班暂停,开学后自动恢复;驾驶员按照《值班表》在贾汪校区值班;学生管理人员按照学工系统自行排定的值班执行。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如遇疫情风险等级、上位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调整等情况,按照最新规定要求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