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 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要求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要求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 日9:00—2021年 1月 17日16:00。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网上报名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照要求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相应招聘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
6.报名所需材料(证件均为扫描件)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3)本人二代身份证、1寸蓝底免冠照片;
报考者须对照自身实际情况将以上要求的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1506886789@qq.com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以“姓名+岗位代码+专业”的形式命名(如“张三+C3+环境工程”),不按照要求命名、发送即视为报名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应聘材料的人员不予受理。请据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如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有虚报和瞒报,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进行资格初审并与报考人员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或有异议,请于1月18日至1月19日与学校联系,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三、资格复审
各岗位开考前均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查验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同时收取报名费100元。
复审不通过、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均取消应聘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考试
招聘岗位中,C1—C16岗位为试讲、面试,C17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报考C17岗位的人员应同时提供本人研究方向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生毕业论文等。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教学能力,由评委对考生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等因素做出评价。具体试讲办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试讲结束后,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按照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具体面试办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具体测试办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如下公式折算合成: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面试)确定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照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7815186、87815013 联系人:王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7815015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1:岗位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