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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耿刚发布时间:2021-07-19浏览次数:997

各单位:

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省教改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江苏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范围

(一)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

(二)研究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研究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三)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江苏省教育规划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省教育厅和学会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当年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四)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我院申报名额为4项。

2.各单位按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进行申报,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一般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课题实施方案、申报工作安排、申请表等见附件。

四、立项管理

(一)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按重中之重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进行立项建设。

(二)立项课题资助标准:重中之重课题5万/项、重点课题1.5万/项、一般课题0.8万/项。其中:通过专业申报立项的课题经费从该专业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立项课题所需经费,由课题主持人所在高校按不低于上述标准资助,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获得立项的出版社合作类课题,各出版社须按上述标准给予资助。

(三)省教改课题将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实行分类管理,重中之重课题和重点课题由学会管理;一般课题委托所在高校管理。具体要求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五、遴选程序

根据省厅要求,具体遴选时间节点如下:

1.9月5日前,各单位组织申报并开展论证,择优推荐1个申报项目报教务处;

2.9月6日—9月16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论证,优选出上报项目;

3.9月17日—9月27日,教务处组织项目组优化申报材料。

4.9月27日--9月30日,向省厅提交申报材料。

六、材料报送

(一)《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5)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各教学单位申报数量不得少于1项。同时注意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静,联系电话:87815518。




附件:

附件1:苏高教会【2021】28号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高职院校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含指南).pdf

附件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pdf

附件4:出版社合作类课题选题方向及计划立项数.pdf

附件5: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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