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近日发布的《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我校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
5.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二、项目资助额度和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三、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1.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3.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关于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的说明
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其他注意事项请详阅“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
五、我校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1.选题申报
请各二级单位做好申报的资格审查工作,于1月25日将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拟申报信息表”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邀请专家对申报题目进行指导并提出修改意见,评审形式待定。
2. 学院推荐
申报人撰写申请书。各部单位需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及申报组织工作,将形式审查完毕的申请书、活页等电子资料集中于2月18日前报送科研处。
3.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领域校外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至少两次评审。初评后,申请人依据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和专家反馈意见对申报书进行认真修改,并在学校规定时间提交进行复评。
4. 学校推荐
学校依据两次评审结果和学校推荐申报数量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名单。被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人按照学校要求,按时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统一提交报送。
为保证本次申报工作顺利完成,请各部门及申请人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季晓明 87815075。
科研处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