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国煤炭行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关于开展煤炭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中煤教协〔2021〕30号)《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煤高教字〔2021〕7号)(附件)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的立项建设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煤炭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煤炭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煤炭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煤炭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煤炭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分会从立项要求、申报与遴选、管理、鉴定与结题、成果与应用等方面规范过程管理。
二、立项范围
1.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
2.研究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研究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煤炭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大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3.已经列入教育部,各省教育厅、高校哲社、教育规划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被省级及以上部门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当年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本次教改课题。
4.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三、申报限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限额推荐申报5项。
四、申报办法
1.各二级单位推荐申报项目限额3项。按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进行申报,推荐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的总数不超过所有推荐项目总数的1/3(推荐时须排序),以四舍五入计。
2.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五、立项管理
1.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按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进行立项建设。
2.本次立项课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按照:重大课题5万/项、重点课题2万/项、一般课题1万/项给予资助。
3.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六、材料报送及提交
各二级单位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交以下材料电子稿:
1.《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按序做成一个PDF格式排版。
3.《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组织评审后择优上报,具体上报项目另行通知。联系人:季晓明,87815075。
科研处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