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
2016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58号)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在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学路1号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楼三楼308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5、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原件一份(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验证打印)。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1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2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的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代码(201631-201637)的岗位需提供3年以上岗位要求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书)。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注册安全工程师,讲师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事项
(一)复审不通过,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均取消其操作技能考试、说课资格。因上述原因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因故不能前来的可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受委托人除须提交资格复审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一份(格式详见附件2)。
附件1: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资格复审委托书.doc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