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省纪委《关于加强2 0 1 4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纪发(2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切实加强2 0 1 4年元旦春节期间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节日廉政教育。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节前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学习省纪委《关于加强2 0 1 4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局《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十项纪律规定》,使每个同志都明确具体要求和各项规定,增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同时要紧密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对照规定要求,认真查找和解决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严起,带头执行相关规定,既要管好部属,又要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以模范行动促进作风建设。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带头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搞好跟踪督查,通过廉政监督电话、邮箱、群众信访举报等途径,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坚决严肃查处。省局举报电话:025-83332374。贯彻落实通知情况,请于2 0 1 4年2月1 5日前报省局纪检监察室。